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建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松溪县实验幼儿园申报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资格审查及评估情况的公示
应建阳区教育局、松溪县教育局申请,我局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闽教基〔〕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有关幼儿园自评、区(市)教育局初评和申请的基础上,于年10月21日—23日组织市级评估组对建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及松溪县实验幼儿园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对创建情况进行了现场全面评估。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建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创建于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16㎡。幼儿园现有班级13个,在园幼儿人,生均建筑面积7.09㎡,生均户外面积9.88㎡,全园现有教职员工总数63人,均符合相关要求。年6月通过南平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园至今无发生同本园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重大安全事故,园领导无因违纪受到处理。幼儿园申报所述全部属实,无弄虚作假现象。
松溪县实验幼儿园创办于年,已有42年的办园历史。园所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生均活动室面积6.07平方米,生均户外活动面积4.27平方米。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幼儿园严格控制班生数,每班不超过30人,现全园幼儿人,分设18个教学班,教职工79人,均符合相关要求。办园至今无发生同本园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重大安全事故,园领导无因违纪受到处理。幼儿园申报所述全部属实,无弄虚作假现象。
二、评估情况
经市级评估验收,建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及松溪县实验幼儿园已基本符合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南平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反映。
公示时间:年10月23日—10月30日
监督-
特此公示!
南平市教育局
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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