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建阳天气
建阳交通
建阳美食
建阳医院
建阳新闻
建阳房产

建阳朱子实验学校等项目启动土地征收,来看

今日,建阳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几则《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和《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详情如下: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潭政征〔〕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朱子实验学校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6.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山地,西至建平大道,南至叁里云庐,北至山地。具体位置详见朱子实验学校拟征地勘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童游街道新村村村民委员会、潭城街道城关村村民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朱子实验学校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6月24日至年7月7日由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办事处、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各辖区内的土地现状权属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由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办事处、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辖区内涉及朱子实验学校征地的土地现状权属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拟征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协议等补偿安置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童游街道新村村村民委员会、潭城街道城关村村民委员会予以张贴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24日至年7月7日,童游街道新村村村民委员会、潭城街道城关村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6月23日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潭政征〔〕号

为实施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福建南平云谷KV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福建南平云谷KV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莒口镇马伏村。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莒口镇马伏村集体土地2.公顷。其中:水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2.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拟征收南平市建阳区莒口镇马伏村2.公顷土地为集体所有,根据土地调查报告,未承包到户,未涉及其他权益人。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号)以及《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潭政综〔〕74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莒口镇马伏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4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0,园地0.48,非经济林0.24。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潭政综〔〕号)执行。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林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或者直接附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人。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号)规定,符合《建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阳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潭政综〔〕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莒口镇、区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政办〔〕12号)、《建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阳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潭政综〔〕号)等规定执行。

4.16-59周岁被征地农民可按自愿原则建立个人账户,根据自身经济能力自愿缴费,村集体可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当地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具体补助、补贴方式和标准由当地村集体和当地政府自行确定。个人缴费、村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转移、继承及个人缴费方式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年满60周岁时除了领取养老保障金,还可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

5.自愿不建立个人账户的16~59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时享有领取养老保障金的待遇。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8月18日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潭政征〔〕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建阳区崇阳溪与麻阳溪汇合段河库连通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

项目位于潭城街道考亭村,拟用于建阳区崇阳溪与麻阳溪汇合段河库连通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考亭村集体土地6.公顷。

其中:水田3.公顷、旱地2.公顷(含可视为耕地的园地0.公顷)、园地0.公顷、田坎0.公顷、设施农用地0.公顷、农村道路0.公顷、沟渠0.公顷、其他草地0.公顷、内陆滩涂(无养殖)0.公顷、村庄0.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号)以及《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潭政综〔〕74号)、《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阳区考亭水美城征地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综〔〕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潭城街道考亭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园地0.48、田坎1、设施农用地0.24、农村道路0.24、沟渠0.24、其他草地0.06、内陆滩涂0.06、建设用地0.06。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第号令)、《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潭政综〔〕74号)以及《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阳区考亭水美城征地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潭政综〔〕号)执行。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二)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数0户(其中劳动力人口0人),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号)规定,符合《建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阳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潭政综〔〕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区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政办〔〕12号)、《建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阳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潭政综〔〕号)等规定执行。

(四)根据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实施就业培训保障、老年养老保障或老年养老补助的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在16-34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实施就业培训保障,按照自愿原则也可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2.年龄在35-59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3.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起,由当地政府按月发给养老保障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元,如果当地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高于元的,应按当地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执行。各地政府应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指数变化,适时调整养老保障待遇水平。

4.16-59周岁被征地农民可按自愿原则建立个人账户,根据自身经济能力自愿缴费,村集体可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当地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具体补助、补贴方式和标准由当地村集体和当地政府自行确定。个人缴费、村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转移、继承及个人缴费方式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年满60周岁时除了领取养老保障金,还可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

5.自愿不建立个人账户的16~59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时享有领取养老保障金的待遇。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潭城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的潭城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6月16日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潭政征〔〕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建阳区崇阳溪与麻阳溪汇合段河库连通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及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约9.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河流,西至考亭村,南至考亭村,北至考亭路口。具体位置详见勘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建阳区潭城街道考亭村。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情形的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5月26日至年6月10日由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权属、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由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建阳区崇阳溪与麻阳溪汇合段河库连通工程项目的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与拟征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协议、补偿安置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潭城街道、考亭村及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期为年5月26日至年6月10日,潭城街道考亭村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5月25日

武夷微友汇综合整理自:建阳区政府网站,发布时间:-08-30广告展示区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nyangzx.com/jyfc/28554.html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