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律师接待工作的
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群众信访、律师接待等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规定,延迟春节放假时间至年2月2日(周日),2月3日(周一)正常上班。疫情防控结束期限根据具体通知而定。
一、疫情防控期间,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暂停接待期间,群众可以通过拨打人民检察院服务电话、邮寄书信和登录检察服务中心网站等方式反映诉求,尽量避免或减少走访形式。
二、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需递交授权委托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律意见书等材料的,可通过快递形式将材料寄至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并注明准确的寄件人和联系方式。收到材料后,我院会及时联系寄件人反馈处理情况。
三、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确需阅卷的,请通过热线、电话方式进行提前预约。我院将根据预约情况提前刻录案卷光盘。如确需来检察机关现场阅卷的,请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做好安检、体温测量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如果最近去过疫情严重地的律师请及时告知。
四、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
年1月31日
人民群众、律师如有诉求向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南平市建阳区嘉禾北路号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
2.登录网络。可登录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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