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及童游街道南林村、新村村、新岭村;潭城街道城关村;莒口镇莒口村等地,拟征地总面积约54.公顷。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潭征启公告〔〕10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平市庐峰实验学校(暂定名)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约5.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云栖台小区,西至平地,南至府后路,北至林后大街。具体位置详见南平市庐峰实验学校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童游街道南林村村民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平市庐峰实验学校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小学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3月4日至年3月14日由建阳区童游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权属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童游街道南林村村民委员会予以张贴,童游街道南林村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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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潭征启公告〔〕11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平实验小学云谷校区(暂定名)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约0.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智达路,西至山体,南至山地,北至规划绿地。具体位置详见南平实验小学云谷校区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童游街道新村村村民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平实验小学云谷校区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小学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3月4日至年3月14日由建阳区童游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权属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童游街道新村村村民委员会予以张贴,童游街道新村村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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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潭征启公告〔〕12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平建平实验学校(暂定名)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约7.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山体,西至建平大道,南至潭山大道,北至山体(即建平大道与潭山大道交汇处东北角)。具体位置详见南平建平实验学校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潭城街道城关村村民委员会、童游街道新村村村民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平建平实验学校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小学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3月4日至年3月14日由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童游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权属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潭城街道城关村村民委员会、童游街道新村村村民委员会予以张贴,潭城街道城关村村民委员会、童游街道新村村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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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潭征启公告〔〕13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平市老年教育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约0.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和谐苑小区,西至高中部,南至顺昌街,北至云谷生鲜超市。具体位置详见南平市老年教育文体活动中心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童游街道南林村村民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平市老年教育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3月4日至年3月14日由建阳区童游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权属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童游街道南林村村民委员会予以张贴,童游街道南林村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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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潭征启公告〔〕14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东入口公园绿地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约0.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排水沟,西至省道,南至乡道,北至乡道。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建阳区莒口镇莒口村。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东入口公园绿地项目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3月10日至年3月19日由莒口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莒口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风险评估和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莒口镇和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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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潭征启公告〔〕15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园区GX-18-1、GX-18-2、GX-18-3、GX-18-4、GX-19、GX-20、GX-21地块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约31.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规划支路,西至山地,南至新岭大道,北至山地。具体位置详见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园区GX-18-1、GX-18-2、GX-18-3、GX-18-4、GX-19、GX-20、GX-21地块选址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童游街道新岭村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园区GX-18-1、GX-18-2、GX-18-3、GX-18-4、GX-19、GX-20、GX-21地块建设,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宅),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3月10日至年3月19日(10日)由建阳区童游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权属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童游街道新岭村委员会予以张贴,童游街道新岭村委员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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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潭征启公告〔〕16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E单元地块(E-09、E-15、E-19、E-20、E-24、E-27、E-35地块)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约3.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朱熹大道,西至古闽大道,南至建安大街,北至南林大街。具体位置详见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E单元地块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童游街道南林村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E单元地块(E-09、E-15、E-19、E-20、E-24、E-27、E-35地块)建设,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3月10日至年3月19日(10日)由建阳区童游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权属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童游街道南林村委员会会予以张贴,童游街道南林村委员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3月9日
————————————————————————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潭征启公告〔〕17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武夷新区闽越大道南延段道路工程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约4.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公安训练基地,西至山地,南至山地,北至童游大街。具体位置详见武夷新区闽越大道南延段道路工程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童游街道新村村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武夷新区闽越大道南延段道路工程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年3月10日至年3月19日(10日)由建阳区童游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权属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童游街道新村村委员会予以张贴,童游街道新村村委员会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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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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