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年11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年1月上旬在南平市建阳区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南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南平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平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南平市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南平市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年11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江朝海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二、免去林有福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陈桦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三、免去黄志英的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职务。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黄志英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的请求的决定
(年11月25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八条规定,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鉴于任职年龄原因,接受黄志英辞去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Via:南平广播电视台新武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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