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武夷新区)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保障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武夷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用地需求,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的工作精神,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制定本计划。计划已经南平市人民政府南政〔〕地51号文批准,并经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按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和意义
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空间用途管制、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重要手段,是自然资源部门履行“两统一”职责的重要依据。计划的科学合理,对落实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也影响到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要素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规范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客观、准确地了解年度实际用地需求,便于政府科学调控土地一级市场,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二)编制依据
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正确引导作用,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编制两个供地计划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依据南平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南平市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成果),结合南平市本级实际和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规范开展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本次计划的编制范围为南平市本级,细分三个区域:延平区行政辖区全域、建阳区行政辖区全域(不含武夷新区)、武夷新区规划区(童游组团、将口组团、兴田组团)。计划期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率先实现碳中和示范城市目标,争当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先锋”、绿色金融“示范”,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美丽中国“典范”,牢牢把握城市发展红利释放期、产业人口集聚关键期,深入挖掘释放行政中心搬迁红利,把武夷新区作为新南平产业集聚、项目建设的新引擎和主战场,大力推动市、区两级土地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和高效集聚。聚焦“保障发展、保护生态、服务民生”的工作主线,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等相关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全方位助力南平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
三、计划指标和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南平市本级(延平区、建阳区、武夷新区)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4公顷(约亩),其中:延平区.05公顷(约亩)、建阳区(不含武夷新区).81公顷(约亩)、武夷新区.48公顷(约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计划供应的.3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中,计划供应商服用地31.3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6公顷、住宅用地.66公顷(均为商品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9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20公顷、特殊用地2.20公顷。
四、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引导供应。年度内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土地供应工作坚持统一有序、规范开展,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的供应规模组织实施,探索构建规划实施传导全链条体系,将项目用地供应与城市发展导向、存量用地消化、低效用地盘活、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等有机结合。
(二)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落实年度住宅用地调控目标,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所需用地为重点,科学制定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住宅用地,坚决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保持房地产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三)持续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紧密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新老城互动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我市七大绿色产业,围绕重点打造若干百千亿产业集群,支持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优先保障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补齐民生短板、推动绿色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和针对上下游产业链缺失环节、产业龙头配套情况谋划的补链强链延链项目,对各类基础设施、科教文卫、民生工程、工业(产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四)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新增工业(含仓储)用地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进行公开出让和在线交易。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鼓励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缩小行政划拨方式供地范围。
(五)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框定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体思路,持续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决定性作用,引导转变要素保障过度依赖观念,落实好“增存挂钩”机制,强化土地供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行为,着力转变粗放的土地利用模式,保留城市文化、肌理和特色的前提下,探索推进城市土地挖潜更新,努力实现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加快前期工作。全力推动建设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提高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能力,加大用地指标协调保障力度,提升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效率,全面落实和谐征拆,积极探索有效破解土地房屋征收难的问题,保障建设项目用地供给。
(二)加强统筹兼顾。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着力推行“‘三化’运作、专班推进、挂图作战、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对抓招商促发展、保障性住房用地、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其他民生类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精准实施调控。严格实施经批准的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将计划任务合理分解、明确分工、倒排时序,合理安排供应时序和规模,科学控制市、区两级供应节奏,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住宅用地供应相关配套资金,有序推动土地储备工作开展,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四)强化部门协调。强化属地政府、管委会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和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会商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速增效做好土地供应前期工作,做好国有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
(五)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对公众和要害部门的舆论宣传与引导,坚持以供给来制约和引导需求的土地利用原则,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理念拓展为全民的主流意识,促进人地的和谐发展,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六、其他事项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和《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在计划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10日(含当日)前,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即意向用地者)应根据公布的地块信息并结合自身用地需求,向我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建设期限等)。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方式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叶先生)
联系 ??2.南平市武夷新区年度面向社会接受用地申请的地块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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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丨南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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