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浙江“富二代”王老大(化名)组队千里迢迢来荆门沙洋十里铺建阳驿盗墓,宝贝没捞到却被警察逮个正着。日前,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王老大等7人被判刑。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冒充警察盗墓,一口普通话露馅了年12月14日晚九时许,沙洋县十里铺派出所突然接到辖区内一名信息员电话称,此时正有一群身着警服的人,自称是派出所的警察,在一处山林执行“神秘任务”。
但信息员看这些所谓的本地“警察”面孔陌生,且全部用普通话沟通交流,随即打电话向派出所证实,是否真派出警力正在此地出警。
这一消息立即引起民警的警觉,因为所内当时并没有警员出警,且信息员所说的那处山林,距当地著名的春秋战国古墓白玉冢不远,而此墓为首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民警怀疑这伙人为假冒警察的盗墓者!于是立即带领民警,驾驶民用牌照的面包车赶往现场。
(沙洋警方缴获的假警服等作案工具)
行至建阳驿集镇时,警方的面包车与一辆挂着浙江牌照且闪着警灯的奥迪车相遇。当时乡村公路仅容一车通过,行至一错车处,奥迪车司机将警灯取下,放进车里,停在路边,示意警方的面包车先走。
此时,两名民警下车,要求对奥迪车进行检查。奥迪车司机一看遇到真民警,立即夺路而逃,民警立即追赶,在一处草处将其抓住,并顺藤摸瓜抓获5名盗墓者。
对盗掘古墓现场进行勘查,警方发现古墓葬有一椭圆形盗洞(深9.5米)。
经审讯,这群来自东北、山东和浙江的“摸金校尉”悄悄进入荆州,并多次在夜色的掩护下,潜至沙洋县十里铺镇白玉村一带的原野上,实施盗墓。
法院判决7名盗墓贼获刑年9月,该案在沙洋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王老大、纪某、李某、王某、蒋某、张某、楼某等人结伙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罪。
判处王老大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元;判处纪某3年6个月,并处罚金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元;分别判处出蒋某、张某、楼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元。
判决后,蒋某等人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探墓行为已损害了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当认定为犯罪未遂,应从轻处罚,遂提起上诉。
年10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蒋某及其同伙在白玉冢上开挖探洞,使得外界空气流入墓室,破坏了墓葬的密封性,加速了墓室文物的腐坏,损害了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应当认定为既遂。
蒋某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法院不采纳。对于上诉人蒋某、张某、楼某量刑偏重,法院予以纠正,改判蒋某、张某、楼某获得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元。
王老大的“盗墓笔记”年12月23日,在看守所内王老大向记者讲述了他盗墓的缘由。
王某生在浙江金华一个富裕家庭,“家里有一家四星级酒店和13辆好车”。
但是,王某从小有个地下寻宝的梦想,一系列盗墓小说和电影,更是诱惑着他。在浙江老家,他经常混迹于几个古玩店,正是在这里,他认识了另外两名嫌疑人,王某和季某,这两人在他面前吹嘘自己的盗墓经历,最终取得其信任。
(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车辆)
年早些时候,季某将沙洋县十里铺镇白玉冢古墓的情况告诉了王某,鼓动他出资来盗墓。王某本就向往“盗墓英雄”的生活,双方一拍即合。
11月下旬,这伙人分三拨悄悄进入了荆州城区。租用了一辆白色奥迪A4轿车和一辆白色长城越野车,开到荆州。他又出钱在荆州买了一辆面包车、一辆二手厢式小货车,用于盗墓。11月23日晚,他们从荆州潜入白玉冢附近,查看了地形,找准了位置,两天后,王某等人再次到白玉冢探查。他们在墓上打了多个手臂粗的洞,并探测到了古墓棺室的位置。
为了规避以后遇到警方的麻烦,也为了在遇到当地群众时有个合适的说辞,他们决定伪装警察“执行秘密任务”,还购买了警灯、警服、警察头盔和迷彩服。
王某说,经过前三次的踩点、探墓、分析,所有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这次到达古墓,只需要在其中一个探墓时留下的洞里埋炸药、爆破,再派人开棺取出宝物,整个“起货”过程就完了。
(沙洋民警清理缴获的作案工具)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因为遇到信息员时操普通话主动行礼打招呼,这精心策划的桥段却引起了对方怀疑,结果功亏一篑,被警方一网打尽。
家里有一家四星级酒店
还有13辆好车…
明明是个“富二代”
却还跑来荆门盗墓!
来源:沙洋县公安局、荆门晚报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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