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纪委监委网站截图
南平市建阳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林强被控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高利转贷罪一案一审开庭
8月15日上午,长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南平市建阳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林强被控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高利转贷罪一案。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林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高利转贷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林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林强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自己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愿意认罪服法。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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