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1]
南平市统计局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11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南政综〔〕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01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人,增长1.33%,年平均增长率为0.13%。
02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3人减少0.24人。
03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0.99%;女性人口为人,占49.01%。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05,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53。
04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人,占18.07%;15-59岁人口为人,占61.08%;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20.8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4.79%。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0.3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2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70个百分点。
05受教育情况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人上升为8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05年,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0.52年。
06城乡[7]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59.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40.35%。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92个百分点。
07流动人口[8]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10]为人,流动人口为人。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人,增长49.5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人,增长5.31倍;流动人口增加人,增长25.13%。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二号)
——县(市、区)人口情况[1]
南平市统计局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2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现将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0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3]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01县(市、区)常住人口10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40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在3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1个,在2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少于20万人的县(市、区)有4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县(市、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45.88%。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个县(市、区)中,有4个县(市、区)人口增加。人口增加较多的3个县(市、区)依次为:建阳区、武夷山市、政和县,分别增加人、人、人。
02性别构成10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以下的县(市、区)有3个,在至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在以上的县(市、区)有3个。
03年龄构成10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5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4个。
10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7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04受教育情况10个县(市、区)中,4个县(市、区)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超过1万人,其中,2个县(市、区)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超过1.5万人。
10个县(市、区)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在9年以上的县(市、区)有4个,在8.5年至9年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在8.5年以下的县(市、区)有2个。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制作:南平广播电视台微刊编辑:林俊涛微刊校对:陈音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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