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辖区各安全培训机构:
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公平、公正环境,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应急〔〕2号)要求,现将近期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违纪考生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生彭闽华(身份证号码:**************),年10月22日在南平技师学院考试点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并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查看考试有关的资料,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二、考生余春水(身份证号码:**************),年10月22日在南平市技师学院考试点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时请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三、考生卢文杰(身份证号码:**************),年10月22日在南平市技师学院考试点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时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四、考生黄国斌(身份证号码:**************),年10月27日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工程学校考试点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时请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五、考生叶惠忠(身份证号码:**************),年10月27日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工程学校考试点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时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六、考生丁金保(身份证号码:**************),年10月27日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工程学校考试点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时请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七、考生叶林凯(身份证号码:**************),年11月19日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工程学校考试点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时请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八、考生何志勇(身份证号码:**************),年11月30日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工程学校考试点参加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主要负责人资格考试时请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九、考生江凌(身份证号码:**************),年12月17日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工程学校考试点参加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资格考试时请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十、考生白琳(身份证号码:**************),年12月17日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工程学校考试点参加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资格考试时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应急〔〕2号)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现对10名考生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决定,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算。
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年12月29日
本文来源: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广告展示区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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