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提升我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水平,规范全区建筑立面效果,加强我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按照“武夷”风格,打造“水美南平,书香建阳”,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对建阳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审批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总体规划要求
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城市风貌管控的要求,加强城市景观与城市特色设计,努力塑造建筑传统特色与时代特征于一体的城市景观,凸显城市的环境特色、文化底蕴和人文特性。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管理,鼓励原创、重视质量、节约能源、因地制宜、传承文化,切实维护城市传统风貌及文化特色。
二、端正建筑规划设计理念
坚持经济适用、美观大方、绿色低碳,回归建筑基本属性,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杜绝贪大求洋、盲目模仿,大力推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建筑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依山就势。要依托城市山水脉络、生态绿廊,注重对地形地貌的保留改造及滨水空间的设计,注重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注重传统地域特色与时尚特征的融合,体现“显山、露水、透绿”要求,让城市融入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三、加强城市规划研究与建筑规划管理
(一)加强城市设计研究。要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开展城市设计和特色风貌与空间研究,注重城市景观和轮廓线的控制与引导,做到城市空间布局疏密有致、进退有序、高低错落,科学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完善规划设计条件内容。要将城市绿线、河道蓝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和景观视廊、建筑高度、建筑风格、色彩材质及风貌控制要求等指标,纳入规划设计条件。
(三)强化建筑外立面材质色彩管理。要传承闽派建筑地域特色,加强建筑设计的外立面材质色彩管理,注重城市主色调控制,严格按照审批的外立面、材质和色彩进行监管,不得擅自调整。
四、加强建筑规划设计审查
(一)屋面层设计:新建住宅的建筑屋面宜采用坡屋面结构,不得设计无实质性用途的连系梁板等构造,挑檐不得超出原有外墙面0.6米。公共或商业建筑的屋面应严格按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二)地下空间开发: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应按照不同性质用地类别明确地下空间使用功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不计容地下空间只设置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等,一律不得设计或预留无实质性用途的地下室、名义上的设备层和结构转换层等构造。
(三)庭院和景观设计:住宅建筑底层不得设置独立使用的封闭式庭院,建设项目景观绿化设计方案需征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与其他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危旧房屋屋面修缮改造:对原坡屋面修缮,以更换树脂瓦、琉璃瓦等轻质环保材料为主,不得改变原有屋面的建筑构造、建筑高度及建筑面积;对可上人屋面的平屋面修缮,原则上以防水处理为主,确需将平屋面改为坡屋面或部分改为坡屋面的,挑檐不得超出原有外墙面0.6米,应确保与相邻建筑的日照间距符合原房屋的技术标准;材质色彩应与周边环境
统一,并与建筑物立面相协调。
五、完善建筑规划审查机制
(一)注重多方案比选。鼓励通过规划设计方案竞赛、竞标等方式进行比选,择优选择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水平。对于在重要景观区域和重要景观地段的项目必须加强方案研究,进行方案比选后,提交专家评审和规委会审议。
(二)提高公众参与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规划公示、公告和听证制度,加强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开和征求公众、专家意见,推行“阳光规划”。
(三)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建立规委会的审查审议制度,完善规委会议事规则,加强决策机制建设。尊重专家意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形象工程,慎用标志性建筑。
六、完善监管机制
外地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的,实行备案审查。对违反城乡规划、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规范的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禁止进入我区建筑规划设计市场;对规划设计单位超越资质和违反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规划设计的,或在规划成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9月6日
来源:建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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