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年12月21日开始,市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含市法学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等3个市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派出8个巡察组对延平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建阳生态环境局分党组、邵武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武夷山生态环境局分党组、顺昌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浦城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松溪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政和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开展交叉联动巡察,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日前,巡察组已完成入驻动员工作。
市委巡察一组被巡察单位:市委政法委
组长:张佳胜
副组长:饶长耀
专门值班(8:00-18:00)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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