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规划,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局、市医保局、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市人事统计信息中心定于近期迁至产业园,12月18日正式启动。现将迁移后的业务办理地点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业务范围:委托招聘、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国际人才交流。
办公地点:产业园11号楼4楼。
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地址暂时不变,位于朝阳区安达街号。
现场人才招聘活动将在产业园和原址同时进行。
二、市就业服务局
(一)就业服务局新址业务经办大厅
业务范围:除档案服务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外长春市就业服务局所有经办业务。
求职招聘登记、变更备案、劳动用工备案、临时用工手续办理窗口:产业园9号楼4楼。
创业服务及创业担保贷款申报窗口:产业园11号楼4楼。
(二)档案服务窗口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办公室
业务范围:档案服务窗口业务(退休申报、档案查询、开具失业人员身份证明、失业待遇审核)、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办公室业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公益岗位资格审核)。
办公地点:南关区中国长春人力资源市场,长春大街号。其中,档案服务窗口位于市场一楼大厅,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办公室位于市场二楼。
三、市医保局
12月18日正式受理医保所有业务。同时,保留医保局繁荣路现址,成立医保局个体业务经办服务大厅。
(一)医保个体业务经办服务大厅
仅面向参加灵活就业、居民医保的人员提供个体业务的经办服务,对公业务需参保单位前往新址办理。
业务范围:
1、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变更、基金征缴业务;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变更、基金征缴业务;
3、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业务,包括各险种待遇报销、长期异地就医审批、门诊大病审批、转诊转院审批;
4、二代社会保障卡关联业务。
办公地点:南关区繁荣东路号。
(二)医保局新址业务经办大厅
业务范围:包含个体业务、对公业务等长春市医保所有经办业务。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业务
门诊慢性病审批:医院。
大病低自付审批: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工伤复发治疗审批:医院南湖院区。
生育围产保健、生育保险住院审批:医院。
四、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业务范围:全部业务功能。
办公地点:产业园9号楼12楼。
五、市人事统计信息中心
业务范围:
1、信息采集业务;
2、挂失及补换卡业务;
3、卡注销业务;
4、个人信息修正业务;
5、临时卡发放、延期及回收业务;
6、医保两定单位读卡器发放业务;
7、其他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办公地点:产业园。 产业园乘车路线: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西行50米,可乘28路到人力资源产业园站下车、净月2号线到诺睿德广场站下车、路、路、路到飞虹路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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