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经济开发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一期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阳区经济开发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一期土方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建阳区经济开发区竹循环经济产业园黄坑分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发科批〔〕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闽竹源竹循环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闽竹源竹循环产业园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阳区黄坑镇九峰村大姩组;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一期启动区规划用地平方米;平整土地、道路、水、电、动力设施及管线、公用设施等的建设;建设以竹筷产业为龙头,竹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竹筷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竹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土石方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挖方量约80.万立方米,招标控制价为: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5号文),直接发包的土石方工程应发包给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本项目资质设定为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号)土石方工程中:挖方或填方工程≥60万立方米土石方量为大型工程,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等级为一级;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依据《关于公布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12号)、《关于公布年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8号)、《关于公布年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11号)文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号文件规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7月1日至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年12月31日。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0月15日17:30:00至年10月22日23:59:59通过建阳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