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宁夏。目前仅河北、吉林、湖南未公布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大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2号),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人,其中:药学专业合格人,中药学专业合格人,现予以公布。合格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年10月15日。
请考生本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逾期未领取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号)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应按证书发放机构要求领取证书,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
安徽省直
6月28日至29日
各位考生: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已下发各市报名点,请考生按属地原则向所属报名地市(详见《准考证》表格第一行左侧第二列)咨询证书领取事宜。省直报名点职业资格证书已开始领取,请报名点为省直的考生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 一、证书现场领取
(一)领取时间
年6月20-29日(工作日)。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保障证书办理的有序进行,将采取按证书领取序号分时段办理的方式,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段前往办理。具体为:
㈠年6月20-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证书领取序号为:1-。
㈡年6月22-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证书领取序号为:-。
㈢年6月26-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证书领取序号为:-。
㈣年6月28-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证书领取序号为:-
(二)领取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室(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三)领取资料
本人领取证书时,考试合格人员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即可领取。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不再打印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
单位集中领取证书,需出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供考试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方可领取。
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考试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即可领取。
二、证书邮寄领取
(一)证书邮寄服务
本着服务考生,自愿选择的原则,我们提供证书邮寄选项。邮寄费用由考试合格人员自理,收件时支付邮资。具体收费标准按邮政速递公司规定执行。邮件送达后,考试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收。
考试合格人员签收的邮件内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2份(本中心统一制作并签章);考试合格证书,共两项资料。
(二)证书邮寄信息的采集
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考试合格人员,请于6月13-18日使用手机扫描此 三、注意事项
(一)请自行前往领取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按时去指定地点领取,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二)请自行前往领取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务必先查询证书领取序号(查询证书领取序号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装入考试合格人员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本人保存备用。
(四)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考试合格人员,填写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收件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否则可能影响收件。邮寄过程中有关邮件查询,按政邮相关信息推送,证书速递邮政客户服务电话。
(五)证书邮寄业务是初次组织实施。若有何问题,可与我们工作人员联系。
人事考试综合部服务大厅咨询()、、。
四、取得资格时间和继续教育事项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年11月算起。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药师须到重庆市药师协会或登陆协会网站: 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准考证左上角“报名地市”一栏为“省直”),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一、发放时间
年6月12日、13日、14日、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为节省考生时间,建议考生根据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序号顺序于相应日期领取证书:
序号1----01-
日期6月12号6月13号6月14号6月19号6月20日
此表仅为推荐时间,考生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公共交通换乘:路、路、路、路、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米。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查询《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中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
(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2)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三)证书发放咨询。
湖北省直
从年6月4日开始
省直考生:
年度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直考生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省人事考试院窗口办理报名点选择“省直”的考生。报名点选择“市州”的考生请到各市州考试院(中心、局)办理。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下载的成绩单);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三、办证时间
从年6月4日开始,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办证地点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大楼附二楼,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办证窗口。
乘车路线:
1、乘坐轨道交通2号、4号线到洪山广场下车(E口出),步行约米;
2、乘坐、、、、、等路公交车到中北路姚家岭路站下车,步行约米。
内蒙古
领取时间.6.11-.6.15
区直考区各位考生:
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年6月11日—6月15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