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潭政综〔〕号
为实施南平市建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南平市建阳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
南平市建阳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位于潭城街道桥南村。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桥南村集体土地0.公顷。其中:水田0.公顷、田坎0.公顷、林地0.公顷,合计征收土地0.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号)以及《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潭政综〔〕74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潭城街道桥南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0,田坎1.0,经济林地0.48,非经济林0.24。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第号令)、《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潭政综〔〕74号)执行。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林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二)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3人(其中劳动力人口1人),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号)规定,符合《建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阳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潭政综〔〕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区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政办〔〕12号)、《建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阳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潭政综〔〕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年7月11日
Via丨建阳区政府网
建阳胖哥网红“冰煮羊”火锅来了!矿泉水冰块做锅底,夏日滋补,还有超值套餐等你尝鲜!建阳:拆除崇阳北路一处顶层加盖清理建平大道违规菜地
福建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刚刚发布!请查收!年福建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解读这些人,到手的工资要变多了!五里樟大桥以北至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地段,夜景工程项目啥时候开始?3.7折!1张毛爷爷不到就能吃一顿建阳小龙坎火锅大餐!武夷新区:关于鎏金华庭项目总平方案的公示关于南平老旧小区改造,怎么改、谁出钱?住建部门说好消息!这些优惠政策延期!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