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宣传手册
一、简介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建阳城区市容面貌,迎接南平市行政中心搬迁。建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年5月起成立由区城管、公安、交警、市场监督、交通执法等部门组成的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队伍,在市区开展一场声势浩大、持续有效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整治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广告牌匾、违规搭建、乱倒垃圾及商业噪音、油烟污染等各类不文明行为。
成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是顺应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趋势的必然之举,有利于密切部门联系、加强部门联动,变多头管理为集中整治,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是快速改善和提升建阳城区市容面貌、迎接南平市行政中心搬迁的有效之举。
二、联合执法大队的组成
建阳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含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区公安局(含交警大队)、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水利局、环保局、商务局、文体新局、农业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大队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合执法大队将实行集中办公。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选派24名、公安局选派8名(其中巡防大队6名、民警2名指城关派出所、童游派出所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根据联合执法队伍工作需要,派民警随队参加,防止突发治安事件)、交警大队6名、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6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名共50名人员组成。
三、日常运作方式
联合执法大队将下设三个组,每个组16名,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8名,交警、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巡防大队各2名,公安派出所1名,作为机动随队参加。每天实行三班轮流执勤工作制,早班时间为上午7时至12时,中班时间为12时至傍晚6时,晚班时间为傍晚6时至晚上10时。每天两个组实行三班轮流执勤,另一个组队休息。每个组执勤时负责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沿线进行巡逻,以点带面,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定责、第一时间处置。
四、推行“5+X”联动机制
建阳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推行“5+X”联合执法模式。其中“5”指城管、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市场监督部门;“X”指根据城市管理需要,应急联动增加如水利、住建、商务、环保等其他部门执法力量。部门联动坚持“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效率。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周例会,协调解决在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在巡查管理中,如有两次以上违反市容管理规定者,建阳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将按照《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有态度蛮横、屡教不改者,将采取更加严厉措施,进行电视曝光、列入诚信黑名单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阻挠或侮骂、殴打执法人员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整治任务及目标
建阳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将以城区范围市容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为重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城区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城市环境污染、车辆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查处,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城市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城市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规范整治街道秩序。全面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取缔店面外溢、店外店,负责餐饮店、娱乐场所等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行为的整治。
2.规范整治夜市摊点。全面取缔集中疏导区域以外各类夜市违章经营摊点,保持市容整洁有序。
3.规范整治广告店招。对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有损市容的破损广告、废旧广告进行清除,专项整治有碍观感的大型露天广告、屋顶广告、墙面广告,实现市区环境整洁、美观大方。
4.规范整治殡葬秩序。结合我区开展的殡葬服务改革专项工作要求,坚决整治与取缔市区内道路内违规出行的队伍。
5.规范整治车辆停放。整顿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城区主次道路各类车辆停放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占道乱停车、占用盲道等行为,集中清理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
6.规范整治垃圾、渣土清运。负责城区路面生活垃圾整治、规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做到渣土密闭运输、不飞扬洒漏、不带泥上路、夜间施工不扰民等。
7.规范行业管理。整治汽贸、二手车行、再生资源回收站(场、点)、餐饮、汽车冲洗及美容、摩托车与电动车经销维修、铁件加工等各类市场主体店面外溢、占道经营、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8.规范整治“三江六岸”违法建设。重点对沿江、沿街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
六、关于提升共建优美宜居市容环境的倡议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建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保持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建设美丽宜居的幸福城市是我们的美好愿望,更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与担当。在此,我们向各位商家及市民们倡议:
(一)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严禁乱倒污水及将垃圾扫出店外;
(二)不横穿马路、不乱闯红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三)做好建筑物外立面的市容环境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乱搭盖;
(四)严禁店外占道经营、占道作业、摆放桌椅,不随意摆放水桶、拖把等影响美观的杂物;
(五)未经审批,严禁擅自设置广告牌、帐篷、遮阳布;凡需设置的,必须经我局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牌匾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六)禁止环境噪声污染,保持城市宁静祥和;
(七)爱护花草树木,不损坏绿化植物及公园设施;
(八)不擅自破坏、改造市政公共设施,严禁店外违规设置水龙头、水池、台阶等;
(九)为保证行人的正常通行,各商家严禁店门外开、挤占人行道;
(十)各类车辆应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占用盲道、影响市容及妨碍行人、车辆通行。
广大市民朋友们,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习惯,重在自觉行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有礼、遵纪守法的建阳人,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南平中心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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