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平市建阳区
第九批享受人才公寓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南平市建阳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潭委办发〔〕8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公寓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年8月27日—年9月3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接待(来信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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