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效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达年度
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
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的通知
↓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4号)和《关于公布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实绩突出村名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奖补资金1亿元、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4亿元(具体金额见附件),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公共服务短板等。收入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绩效目标另文下达,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奖补资金安排情况表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安排情况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效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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