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87号)精神以及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规划定位。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镇域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村庄规划和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础和依据,是促进镇村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为《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阳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10个乡镇(包括莒口镇、麻沙镇、书坊乡、黄坑镇、徐市镇、小湖镇、水吉镇、崇雒乡、回龙乡、漳墩镇),规划期限为-年,规划基期年为年,规划目标年为年,远期展望至年。
二、进度安排
建阳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自年9月开始,年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年11月)。召开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启动公开招标采购流程,确定规划编制队伍。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年6月)。全面开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三)成果验收阶段(年6月-年8月)。收集整理各乡镇空间规划成果,按程序进行评审,报市政府审批。
三、主要编制成果
(一)成果构成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成果数据库和附件。成果形式应包含纸质文件和符合信息化管理及制图规范要求的电子数据。
(二)文本要求
规划文本应当以章节条款格式表述规划内容,包括文本条文、表格。规划文本中应明确强制性内容。
(三)图纸要求
本次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图纸包括乡镇域与乡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其中,乡镇域必备图纸包括:国土空间现状图、国土空间要素管控图、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图、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图、村庄布局优化图、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规划图、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含综合防灾)布局规划图、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乡镇政府驻地必备图纸包括:国土空间现状图、功能分区规划图、用地布局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综合防灾布局规划图等。可选图纸包括:区位图、现状重要要素分布图(如旅游资源、矿产资源、生态资源等)、产业规划布局图、区域协同发展规划图、绿道系统规划图等。各乡镇可结合实际需求与规划特色将以上图件合并表达或增加其他附图。
(四)数据库要求
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具体建库标准详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
(五)附件要求
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人大审议意见、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意见和公众参与记录等。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及时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全面参与编制工作,明确编制工作时序和工作流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二)责任分工。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应配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题调研、意见征求、问题研讨、成果深化等相关工作,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
各乡镇:负责提出本行政辖区的发展战略、思路,负责组织推进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区发科局:负责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计划。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等各项具体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规划编制涉及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数据和资料。
区财政局:负责规划编制经费保障工作。
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统计等有关资料。
其他各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领域、辖区有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负责研究并提出本部门、领域、辖区的发展战略、建设思路;负责对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自身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三)经费保障。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新形势下,中央、省、市要求的工作,规划编制经费预算纳入区、乡(镇)财政预算。
五、几项具体问题
(一)规划编制单位的选定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应从具有乙级以上城乡规划和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的单位中选定,鉴于许多编制单位并不同时具备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两样资质,鼓励联合体参加投标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二)招标方式
由于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法定规划,建议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费用测算
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单独编制或以几个乡镇为单元编制的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费用每个乡镇控制在50-80万元之间。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9月10日
来源:建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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