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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新区与建阳,各有一项目启动招标

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部分二期工程(第一批)——将口大道延伸段、芹溪大街(K0+~K1+段)、崇雒路(K0+~K0+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部分二期工程(第一批)——将口大道延伸段、芹溪大街(K0~K1段)、崇雒路(K0~K0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4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武夷新区将口片区芹口组团;

2.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将口大道延伸段、芹溪大街(K0-K1段)、崇雒路(K0-K0段)道路、交通、隧道、管线、照明、绿化及场平等工程,具体为:①将口大道延伸段,路线长度1.12公里,其中:以芹溪大街交叉口为界,芹溪大街以南道路标准红线宽度33.5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主干路;芹溪大街以北道路标准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②芹溪大街(K0-K1段),路线长度1.96公里(包含一座隧道,长米),道路标准红线宽度40米,双向六车道,为城市主干路;③崇雒路(K0-K0段),路线长度约0.3公里,道路标准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次干路;④场平工程,场平面积.72亩(不含外围边坡),其中挖方区面积约亩,填方区面积约.1亩;总挖方量约为万立方米,总填方量约为.1万立方米,总清表量约为22.2万立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新区生态食品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部分二期工程(第一批)——将口大道延伸段、芹溪大街(K0~K1段)、崇雒路(K0~K0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其中:①场平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岩土设计(场坪工程、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不良地基处理等)等工作;②道路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设计和协调服务工作等(勘察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③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采买、运输、安装配合、调试配合、备品备件准备及管理等工作;④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设计到投产所需要进行的全部施工工作量以及施工过程中增减的工作量,且无条件配合各项管道穿线及调试工作(此项工作不另行计取配合费),最终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工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三通一平工作及对外协调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场平工程年3月具备交付条件;②芹溪大街、将口大道延伸段(除隧道工程)道路或路基达到入园企业进场的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②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奖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1月30日17:42:17(北京时间,下同)至年12月6日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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