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司法局、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南平市至信公证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司[]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南平市至信公证处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为南平市司法局主管的市级公证机构,执业区域为南平市。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招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数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公证员、公证员助理。(二)应聘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2、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3、已取得公证员资格并已执业;或者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三)应聘公证员助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2、法学、计算机专业。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4、热爱公证事业,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工作安排。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根据报名资料筛选后分批通知并组织面试。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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