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称自己已在南平建阳购房,咨询如何迁移户口以及需要什么手续。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书记您好,我在西区生态城正达名郡买了房子,房产证到现在还未下来,请问现在可以迁户口吗?若可以手续要怎么办理?
建阳区公安局答复意见:您好,欢迎给《人民网》杨新强书记留言!您留言咨询“我在西区生态城正达名郡买了房子,房产证到现在还未下来,请问现在可以迁户口吗?若可以手续要怎么办?”的信访事项,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的通知》(闽公综()号),即福建省公安厅年12月4日印发的《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的规定:第十条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私有房屋产权证;(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三)土地使用证。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得作为立户地址。故,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的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的规定,购房落户只能凭私有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才能办理落户。综上所述,您可持私有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迁移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建阳区书院东路号)七楼的户籍窗口申请户口迁入。
武夷新区微友汇整理自:人民网抱歉!一直在领跑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