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四篇文章,分别解读政策:证券法,新三板新规,现金管理新规,房贷利率新规。欢迎连续阅读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1、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主要考虑是什么?答: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2、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原则是什么?答:一是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二是转换工作自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年8月31日前完成。三是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3、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如何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中科获品牌影响力老中医治白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