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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城中村这几年都陆陆续续开始改造
今年究竟又有哪些区域将迎来大改造呢?
接下来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下半年武汉最新拆迁地图
武昌区
国棉二厂宿舍片
征收区域:拟征收建筑面积12.20万平方米,总户数户。
得胜桥路片棚户区
征收区域:待改造棚户区宗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区域内基本为城市中心区上世纪五十-七十年代老式住宅,待征收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状容积率为1.03),其中住宅平方米,配套商业(住改非)平方米,总征收户数为户。
文明路片棚户区
征收区域:东临花堤街,西临临江大道,南临武汉音乐学院,北临彭刘杨西路。待改造棚户区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待征收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状容积率为1.58),其中住宅平方米,配套商业(住改非)平方米,总征收户数为户。
滨江武车C地块扩大片
征收区域:拟征收建筑面积56.15万平方米,总户数户。
纺器村片
征收区域:和平大道与才茂街交会处,拟征收建筑面积5.30万平方米,总户数户。
四美塘南片棚户区
征收区域:东临和平大道,西邻临江大道,南临徐家棚街,北临四美塘。改造范围内宗地面积为平方米(约59.25亩),待征收总建筑面积㎡,均为住宅,总征收户数为户。
武昌实验中学改扩建房屋征收征收区域:东至支路,南至火炬路,西至解放路,北至西城壕社区范围内。增收总建筑面积3.97万平方米,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约户。
和平大道南延(中山路张之洞路)道路工程昙华林段征收区域:位于中山路得胜桥路口,被征收户约户,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
汉阳
武汉商业学校及扩大片旧城改建项目
征收范围:项目位于汉阳大道与动物园路交汇处东南角,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户,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二十三中扩大片
征收范围:芳草路与墨水湖路交汇处西南角,预估被征收人户。
汉阳八宗地块启动旧城改造拆迁征收
征收范围:八宗地块分别为汉阳渔场片、汉阳复印机厂片、农垦局地块、农科所地块、十里铺小学扩大片、十里铺种子公司地块、金龙公馆北地块及十里铺K6地块。
万里皮鞋厂扩大片
征收范围:国博大道与归元寺路相交西南角,总占地土地面积约18亩,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约户。
建港片
征收范围:北至红建路,南至洲头路,西至国博大道,东至鹦鹉大道;
建桥片
征收范围:拟征收户数:户,拆迁面积:58万平方米,东起滨江大道,南临拦江路,西至鹦鹉大道、北达汉阳大道。
硚口区
工贸仓库及扩大片征收区域:土地总面积约33亩,位于硚口区宗关街,地处武汉CBD商圈。
韩家墩街
拆迁征收项目:地矿局地块、公客厂地块、新华印刷厂地块、轻机厂地块
荣华街
拆迁征收项目:65中北片旧城改造
宗关街
拆迁征收项目:宗关铁桥片二期、十七初片
古田街
拆迁征收项目:万人宿舍片、古田路6号地块
汉中街
拆迁征收范围:崇仁片亩棚改
新墩至汉西上行联络线项目征收
征收范围:新墩至汉西上行联络线项目房屋征收用地面积约15.58亩,被征收总户数1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52平方米。
职教东片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
征收范围:东临汉口中心嘉园,南临顺道街,西临利济北路,北临京汉大道。项目用地面积约1.48万平方米,被征收总户数约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37万平方米,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汉正街新安九如片旧改拆迁
拆迁范围:新安九如片东临友谊南路,西靠全新街,南临大夹街,北临长堤街。占地面积亩,拆迁面积21.7万平方米,拆迁户户。该片区有新安书院、红十字会旧址、药帮一巷青石板路等18处历史遗址。该片区旧改拆迁仍尚需时日。
青山区
青山老城(青山矶公园)
征收区域:四至范围东起祖峰山,西至华新水泥厂,北起青山镇老街,南至邹家山、金嘴街。青山矶公园项目占地规模约36.2公顷,建设总投资1.2亿元!
白玉山街火官村
征收区域:白玉山街火官村11.公顷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1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土地0公顷)
12街坊西侧地块(12街坊二期)征收区域:东临建设七路,南临红钢二街,西临建设六路,北临红钢一街。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75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69平方米。
东西湖区
吴家山街
征收区域:万国汽配城片(战友集团)、祁家山市场A片(银河盛世公司)及B片、南山市场片(国威拆迁)、额头湾、海口村、捷龙物流片
将军路街
征收区域:熊家墩片区、八百工棚片区、乳品厂片区、综合村片区
金银湖街
征收区域:园博北片(金银湖新村)还建小区
泾河街
征收区域:龚家湾片区(利嘉集团)、佳仁片
龚家湾旧城改造项目效果图
长青街
征收区域:友谊村片、联盟村片
龚家湾旧城改造项目效果图
新琪安物流片
银丰仓储物流公司
梅勒电器地块
慈惠南片
合兴里西片
余氏墩南片、余氏墩北片
舵落口大市场绿园交易区片
洪山区
卓刀泉村二期征收范围:1、P()号地块为洪山区卓刀泉村二期A包“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其中:K1地块位于珞喻路与高创路交汇处西南部(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K5地块位于建阳四路与青菱湖西路交汇处西北部(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含公园绿地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P()号地块为洪山区卓刀泉村二期B包“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其中:K2地块位于岭南路与丁字桥路交汇处东北部(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含防护绿地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3、P()号地块为洪山区卓刀泉村二期C包“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其中:K3地块位于杨林三路与青菱湖西路交汇处西南部(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含公园绿地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K6地块位于杨林三路与青菱湖西路交汇处西北部(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含公园绿地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4、P()号地块为洪山区卓刀泉村二期D包“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其中:K4地块位于杨林四路与南郊路交汇处东北部(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含公园绿地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蔡甸区
蔡甸老一中片区
征收区域:东起文兴路,西接规划控制道路,南靠汉马路,北临汉阳大街。征收总建筑面积约9.31万平方米,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约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总面积约.2亩。
(以上信息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看了一圈拆迁滴规划
有冇有看到的你屋里啊?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近期,武汉市政府印发了
《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
对房屋征收补偿给出了最新、最权威解答
具体有哪些新变化?
最新拆迁补偿方案,不妨了解一下~
拆迁补偿三大变化
1新增困难补助措施
《指引》增加了住房困难补助,即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
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下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
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同时,征收不足60平方米的个人住宅房屋时,按照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
另外,对于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指引》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被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政府制定。
2增加公告或征求意见环节
在现行征收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公告或征求意见的环节。
如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同时公告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咨询意见,还应当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意见,告知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反馈意见的方式。
《指引》还首次对采取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方式实施房屋征收作出规定,在征收决定作出前,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在规定的预签约期内,预签约户数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后,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
3危房征收有了明确认定标准
《指引》结合已有的政策规定及房屋征收工作实际,明确量化了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具体标准:
具体标准
危房建筑面积占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40%以上的情形认定为危房集中;
规定的基础设施中至少有5项设施现状配置低于现行配置标准50%或者至少有3项基础设施基本没有配置的,可认定为基础设施落后。
同时,为充分尊重民意,《指引》明确了危房集中或者基础设施落后认定结果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并规定对认定结果提交书面反对意见的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不足半数的,可以实施房屋征收。
最新征收补偿方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和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求意见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现场办公地点提供征求意见表。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在征求意见期限内,过半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
▼补偿标准
一、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二、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同等面积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对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相同建筑面积的部分,可以对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三、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这么多即将拆迁翻新的地方
有没有你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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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自:房天下、武汉吉家网、武汉团购、网络)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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