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规范我区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其中,指挥中心4人;各派出所13人(城关派出所1人,莒口派出所1人,水吉派出所3人,漳墩派出所2人,小湖派出所2人,书坊派出所1人,回龙派出所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指挥中心接警员招聘条件
1.女性,年龄18周岁--40周岁;
2.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3.口齿清晰,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强;
4.会电脑操作;
5.户籍地为建阳辖区优先。
(二)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18周岁--45周岁;
2.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可放宽到初中文化);
3.户籍地为建阳户籍,南平市其它县市区户籍需在建阳有固定住所。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月22日至2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报名地点:政工室(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五楼),联系人:小周,联系。
四、报名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好《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公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3)资格审查:由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政工室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它勤务活动。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警务辅助人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区公安局相应警务辅助岗位工作,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我区劳务派遣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
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
相
片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现住址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及学位
意向工作地
可多填
是否服从调剂
学习、工作经历(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从大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说明:1、此表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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