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的是一个建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关于三岁死者“阿妹”的真实案例。这个案件,公安机关以嫌疑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审查起诉,看似简单的罪名背后,案情实则曲折离奇、跌宕起伏。请随着检察官的笔锋,往下细看……
年9月1日
天刚刚亮,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接警指挥中心就接到一男子报案,报警人称在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某砖厂附近的杉木林中掩埋着一具尸体。报警男子是谁,所说情况是否属实,怎么知道林中尸体的事情?带着这些疑问,南平市建阳区公安局民警马不停蹄赶往报警人所说的杉木林,一探究竟。
民警到达现场并找来报警男子,经询问,报警男子叫丁某,是砖厂的工人,其向民警道出,一天晚上,他和几个工人把一个木头箱埋在杉木林中的一个坑里,而箱子里装的是一具尸体。经过丁某对当时掩埋箱子的大致范围的指认,民警使用铁锹将杉木林中的一处土堆刨开,果然挖出一个木头箱子,箱子不大,长宽都只有半米的样子,这能装得下一具尸体吗?民警撬开用钉子封死的箱盖,里面传出一阵尸体腐烂的气味,再仔细查看,果然如报警人所说,是一具尸体,但尸体已经完全腐败,仅剩较为完整的白骨。而更让民警震惊的是,这白骨一看就是一个小孩子的,难怪装尸体的箱子会那么小。为何一个小孩的尸体会被掩埋在此,解开谜团的关键,则是查明尸骨到底是谁埋的。根据报案人所说,是砖厂老板叶大叫工人帮忙掩埋的这个箱子,因此民警立即找来叶大调查情况。叶大承认是其叫工人帮忙把装有一具尸体的箱子埋在砖厂附近杉木林中,箱子里的尸体实际上是其“女儿”的尸体。这一听,大家更为震惊,是什么原因让一个父亲如此简易地处理女儿的尸体,他的女儿又是如何死亡的呢?要解开这些疑惑,还得将时间追溯至年4月5日。
年4月5日
下午3点,叶大的弟弟叶二也在厂里帮忙做事,此时他驾驶着一辆四轮农用车在运送做砖头的泥土。当把一车泥土运到指定地点卸下后,叶二到旁边哥哥在砖厂内搭建的临时住处内喝水。叶二在喝水时还不忘和在旁边的哥哥三岁女儿“阿妹”玩耍,他很喜欢“阿妹”,经常带她玩耍,也常带她去坐自己驾驶的农用车。所以这次他也问阿妹要不要去坐车玩,但阿妹摇摇头用稚嫩的声音说“不去”。叶而休息片刻后就和阿妹告别,准备继续开车运泥土。
叶二上车后将车启动,查看后视镜后没看到后方有人,就开始将车从堆放泥土的地方倒出到用水泥铺成的村道上。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惨剧发生了....阿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外面,还走到农用车的后方玩泥巴,叶二并没有注意到阿妹,倒车时将阿妹直接碰倒,随后从头部碾压过去,没有察觉到压到人叶二将车倒出后,直接沿水泥道路向前行驶。在厨房内洗菜的李某(阿妹母亲)转身发现阿妹没在厨房,就走出寻找,走到门口看到阿妹倒在地上,脑浆流出,当即痛哭,并跑到水泥路上向叶二的车子大声叫喊“你压到人了、你压到人了”,然后把阿妹尸体抱到临时住处的房间里。叶二虽然开着车,但还未开远,听到后面有人叫喊车子压到人了,当时厂区里只有他这一辆车在行驶,叶二就意识到是自己的车压到人,赶忙下车赶回之前停车的空坪。空坪上没有人,只看到地上有一些流质的东西,随后跑进哥哥临时住处,看到嫂嫂抱着阿妹在哭,阿妹的头骨都破开了,叶二一下子跪在地上哭了起来。
阿妹父亲叶大听说此事后急忙赶回家,看到这个场景也是心痛不已,一家人抱在一起痛哭。但是,哭不是办法,毕竟出了一条人命,事情怎么解决。围观的工人说要报警,工人说的没错,出了人命是该报警,叶大也深知这一点,但是又转念一想,现在阿妹已经死了,报警无济于事,但如果报警,弟弟肯定会被抓去坐牢,砖厂也可能要面临停业整顿,影响也不好。这么多不利因素的存在,叶大脑中蹦出一个念头,不报警,自行把尸体处理掉。所以叶大就跟老婆、弟弟说了这个想法,没人反对。于是就让老婆给阿妹换上一套干净衣服,叫叶二找来木条钉成一个箱子,并叫几个工人帮忙到不远处的杉木林中挖了一个坑。叶大把阿妹尸体放进木头箱子里,把箱盖用钉子钉死后,叫工人一起抬到杉木林放进挖好的坑里用土掩埋好,事后,叶大给帮忙的工人一人一百元,交代他们不要把这事情说出去。过了一年半,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让兄弟俩想不到的是,在年9月1日,砖厂工人丁某因不满老板叶大的管理,对叶大有怨气,遂向公安局举报了此事导致案发。最终叶二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叶大也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经我院追加起诉,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本来可能被掩盖的犯罪行为,就此浮出水面,但真实的案件总是曲折离奇的,关于“阿妹”的故事并没有因此结束......
阿妹离奇的身世
在对叶二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的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从叶大住处附近居民口中获悉,“阿妹”是三年前突然出现在叶大家里,先前也未见过叶大家里有什么人怀孕生孩子的。民警也根据这一条线索对叶大进行调查问话,叶大迫于压力作出了交代,原来“阿妹”并不是叶大的亲生女儿,而是从别人那里花钱抱养来的,这也是他在“阿妹”被弟弟不小心开车压死之后选择不报警保全弟弟的原因之一。而关于“阿妹”被抱养的故事细节,且听检察官细细道来。
叶大与妻子婚后生育了三个儿子,两人心里一直想要个女儿给家里带来另外一番生活乐趣,但却害怕再怀孕后仍是男孩,所以就想到向别人家抱养一个女孩来养。叶大所经营的砖厂不远处住着一户从江西搬过来的人家,家里是一对年龄70多岁的“老陈”夫妻,领着他们有精神疾病的儿子、儿媳妇还有三个孙子、孙女一起生活,一家人住在一个自行搭建的简陋工棚里。生活条件艰难,在这种情况下,老陈的儿媳妇又怀孕生下了一个女婴,家庭负担再次加重。说来也巧,年3月份的一天早晨,叶大妻子到“老陈”一家所住的简陋工棚附近浇菜,看到老陈家里又多了一个几个月大的女婴,就随口问老陈是否愿意将这女婴送给他们收养,老陈也跟老伴商量后觉得家里太穷,这个女婴放在自家养也是遭罪,所以就同意送给叶大夫妻收养,但提出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最后如叶大夫妻所愿,抱养了这个刚出生几个月大的女儿,平时亲切地叫她“阿妹”。为查明“阿妹”真实的身世,需要找到叶大夫妻口中所说的“老陈”一家。但在案件侦办当时,“老陈”一家已经不在建阳黄坑居住,经过多方查找,终于得知他们回到了江西上饶老家。办案人员通过与江西当地派出所、村委会联系,驱车前往偏僻山区找到了“老陈”一家。老陈夫妻俩表示叶大夫妇确实有从他们家里抱养走一个女婴,是老陈儿子小陈和儿媳妇所生,当时双方谈好叶大夫妇抱养小孩需支付元“收养费”,叶大夫妇见陈礼明一家生活困难,出于善心,就又多给了元给陈礼明一家改善生活。随后侦查机关提取了“阿妹”尸骨中的左尺桡骨和小陈夫妻的血样一同送至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进行DNA检验,鉴定结果表明小陈夫妇果然是“阿妹”的亲生父母。到此,关于“阿妹”故事也就画上了句号。但是围绕“阿妹”身世开展的调查则引出了老陈夫妇隐瞒的让人更为惊愕的秘密。
意外发现的案中案
老陈夫妇领着儿子、儿媳妇一同在建阳区黄坑镇生活十余年,在此期间,两个老人家一直以卖菜为生,也因此结识了不少人。周边群众都在说着很多次看到老人家的儿媳妇挺着大肚子,但后来都没有见到过孩子出现在他们家里。这些人的话则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老人家的儿媳妇所怀孩子是没有出生,还是出生后放在其他地方养育,老人家是否还有其他送养小孩收钱的行为。
经过深入调查,一个更大秘密渐渐浮出水面。原来老陈夫妻俩除了把一个女婴给叶大夫妻抱养外,还在不同时间把儿子、儿媳妇所生的另外三个孩子也送出去给其他家庭收养,并收取了几千至几万不等的所谓“收养费”,分别是在年把一个孙女送给他人抚养,收取对方元;年经人介绍把一个孙子送给他人抚养,收取对方元;年儿媳妇又怀孕,因自知养不起,老陈夫妇就主动向外界寻找收养人,经人介绍后打算将孩子送给住在浙江的徐女士抚养,当时孩子还未出生,两个老人家就先要求对方先支付元预付款,后面再看出生的孩子是男是女再商量价格,最后老人家儿媳妇生下一男婴,两名老人家遂又向对方收取了元后将孙子送给对方收养,收养人因觉得老人家一家生活困难,又多给了元给老人家。办案民警根据线索查找到当年从陈礼明家里抱养小孩的其他三户人家,并一一核实了抱养及支付费用的情况。至此,老陈夫妇夫妇将四个孙子、孙女送给他人收养并收取了一定费用的事实也已查明,而让他们做出如此有违道德之事的原因还是那个常见却让有些家庭永远甩不掉的心结——贫穷。
法与情理的考量
办案检察官通过案卷材料、接触两名老人家以及到老人家生活的老家实地走访,了解到陈家特殊的家庭情况。老陈夫妻俩都是年过七旬的老人,其儿子儿媳妇都有精神疾病,生活自理能力差,平时有老陈夫妇照料,家里主要靠老陈夫妻俩种菜、卖菜为生,两个老人家除了要养活儿子和儿媳妇外,家里还有四个孙子、孙女需要他们照顾,最小的就一周岁,最大的也就十一、二周岁,家庭十分困难。也就是在这种艰苦生活环境下,再加上不懂法,老陈夫妇才做出如此让人痛心之事。
两个老人家也因涉嫌四起拐卖儿童的事实被移送起诉,若事实成立,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无疑是摧毁了这个原本就破败的家庭。一边是冰冷的法条,一边是揪心的现实,法律与情理的平衡总是在实践办案中最难拿捏的环节。所幸,该案经过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对于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因迫于生活困难,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故认定老陈夫妇因家境困难在年送养孙女、年送养孙子以及年送养“阿妹”的行为中分别收取一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费用的行为性质为民间送养。但是,年老陈夫妇经人介绍把一个孙子(现取名“彭某某”)送给住在浙江的徐女士抚养一事,因孩子未出生时,老陈夫妇就与他人商量将孩子送养,并收取预付款及以孩子性别确定价格,买卖的性质较为强烈,两人以其儿子、儿媳妇生育小孩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将小孩出卖,对该起事实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故事的结局
因此,经本院决定,最终认定老陈夫妇在年将儿子、儿媳妇所生的男婴抱给他人抚养并收取好处费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他送养行为则认定为民间送养。如此处理,在决定刑罚时有选择的空间,同时也已足以对两个老人家在家庭特殊情况下作出的不恰当行为起到惩治和警示的目的。
年7月20日,老陈夫妇被判决犯拐卖儿童罪,老陈获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老陈妻子获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终于,因为“阿妹”的死亡引出的一连串故事落下了帷幕。
本文来源:建阳区检察院,文案:黄璧坚,编辑:翁梅丽;图片来源:网络。近期热点,点击阅读南平农村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将大幅减轻
南平各县市市树市花公布,你家乡是?
福建省领导赴武夷山市、武夷新区调研
南平市将在年底启动行政中心搬迁
南平行政中心五年内搬迁,带你穿越到未来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