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的万毕业生,
到年的万毕业生,
似乎每年都是最难就业年!
所以每年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都是一项庞大的任务,
学校政府都非常的重视,
提供了很多帮扶政策!
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
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年起,高校应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
资助对象:省内高校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
发放标准:按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经费来源:高校按比例从学费收入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按规定可由学校自主安排使用的资金中统筹安排。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后确实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可根据《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闽教学〔〕24号)有关要求,申请还款救助。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后确实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可根据《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规程》(闽教学〔〕24号)有关要求,申请还款救助。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57号)等规定申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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